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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代表一般提案及人民請願案件專案處理小組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專案處理小組審議時,對於政府有關機關處理本會代表所提一般提案、臨時動議、提議及人民請願案件之決定,認為未為適當之改善或處置,或有明顯違法、失職、不當,或有損害本會代表及人民權益之虞時,得經決議函請監察院或司法單位等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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