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第84條 法規:中華民國憲法 類別:憲法 相關法規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相關 第八章 考試 第84條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