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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

法規類別: 憲法

法規章節: 第160條

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
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
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政府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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