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第134條 法規:中華民國憲法 類別:憲法 相關法規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相關 第十二章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第134條 各種選舉,應規定婦女當選名額,其辦法以法律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