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人員專業認證考試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條文數:4 條 修正日期:2023-12-27 原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跳至 A- A+ 收藏 第1條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參加檔案管理人員專業認證考試者,應繳納報名費新臺幣五百元。 第3條前條報名費收費數額,應依辦理費用、成本變動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等影響因素,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第4條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