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五章 附則 條文:第25~27條(共 3 條) 法規: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辦事細則全文 第25條本室事務管理依行政院訂頒事務管理相關手冊、工友管理要點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第26條本室各項業務、辦事內規另訂之。 第27條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