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處務規程 第五章 附則

條文:
第35~37條(共 3 條)
本部文書管理依事務管理手冊文書處理部分及本部文書管理有關規定處理之。
本部員工應按規定時間到部處理公務,其考勤依照有關法令辦理之。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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