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核處理準則 第八章 附則 條文:第28~29條(共 2 條) 法規:內部審核處理準則全文 第28條各機關訂定或修訂會計制度時,應參照本準則之規定及各機關之組織職掌,訂入其會計制度。 第29條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