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七章 附則

條文:
第53條(共 1 條)
本規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規則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