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動物用生物藥品檢驗
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第一百零六節 雞傳染性滑膜炎活菌苗檢驗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雞傳染性滑膜炎病原(Mycoplasmasynoviae)經培養後製成製劑之檢定。
被檢雞傳染性滑膜炎活菌疫苗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特性試驗:須具固有理學之性狀,且無異物及異常氣味。
二、活菌數試驗:每劑量活菌數不得少於該疫苗標示。
三、純度試驗:本劑之培養不得含有雞傳染性滑膜炎活菌以外之細菌。
四、認定試驗:本劑稀釋後以適當培養基進行培養,計算每劑量活菌數(Color-changingunits,CCU),於三十三攝氏度培養之活菌數應比三十九點五攝氏度培養之活菌數至少高一百倍。
五、安全試驗:選三至四週齡無特定病原(Specificpathogenfree,SPF)雞或雞傳染性滑膜炎抗體陰性雞十隻,依疫苗建議用法接種十劑量,疫苗接種後觀察二週,須無不良反應而健存。
前項試驗確定困難時,應予複檢。
一、特性試驗:須具固有理學之性狀,且無異物及異常氣味。
二、活菌數試驗:每劑量活菌數不得少於該疫苗標示。
三、純度試驗:本劑之培養不得含有雞傳染性滑膜炎活菌以外之細菌。
四、認定試驗:本劑稀釋後以適當培養基進行培養,計算每劑量活菌數(Color-changingunits,CCU),於三十三攝氏度培養之活菌數應比三十九點五攝氏度培養之活菌數至少高一百倍。
五、安全試驗:選三至四週齡無特定病原(Specificpathogenfree,SPF)雞或雞傳染性滑膜炎抗體陰性雞十隻,依疫苗建議用法接種十劑量,疫苗接種後觀察二週,須無不良反應而健存。
前項試驗確定困難時,應予複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