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航行國內航線船舶載重線
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二節 基本乾舷
航行本國沿海遮蔽水域及內水之甲型船舶,符合本章有關各條規定時,其基本最小夏期乾舷得依附表九規定。
航行本國沿海遮蔽水域及內水之乙型船舶,符合本章有關各條規定時,其基本最小夏期乾舷得依附表十規定。
航行本國沿海遮蔽水域及內水之乙型船舶,在第一位置上未設有鋼質箱形或鋼質附有墊圈及扣閂裝置之氣候密艙口蓋者,其乾舷之勘劃得以附表十為基準,並依附表三所列數值增加之。
第六章 航行國內航線船舶載重線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