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行車規則 第四編 附則 條文:第176~177條(共 3 條) 法規:鐵路行車規則全文 第176條鐵路機構應依據本規則訂定鐵路行車實施要點,報請交通部核准。 第176-1條本規則所定交通部辦理之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執行之。 第177條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