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纜線出地裝置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三節 出地纜線引上電桿之其他規定

條文:
第284~285條(共 2 條)
出地纜線儘量在不妨礙爬登空間及避免車輛碰傷之情況下,裝設於電桿上最安全之位置。
出地纜線之引上導線管或保護蓋板之位置、數量及大小,應加以限制,使作業人員便於接近及爬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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