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辦事細則 第四章 附則 條文:第15~16條(共 2 條) 法規: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辦事細則全文 第15條分處文書管理、檔案管理、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及事務管理,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16條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