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辦事細則 第三章 會議 條文:第13~14條(共 2 條) 法規: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辦事細則全文 第13條分處業務會議定期舉行,研商及協調重要業務,由分處長、副分處長、各課室主管及分處長指定之人員參加。 第14條分處業務檢討會,依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