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紀律法 第五章 附則 條文:第18~19條(共 2 條) 法規:財政紀律法全文 第18條政府歲入、歲出或其決定違反預算法相關規定者,各有關機關團體得敘明具體內容,函請審計機關依法處理。 第19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