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紛爭仲裁機構」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體育紛爭仲裁機構:指由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認可並公告得辦理體育紛爭仲裁之公益性法人。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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