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役期間」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除役期間:指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有效期間屆滿之次日起,至主管機關審查同意經營者所檢送除役後之廠址環境輻射偵測報告及除役完成報告之日止。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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