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置資金」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閒置資金:係指委託投資資產除投資於證券交易法第六條之有價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以外,其他具流動性之資產。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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