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長期照顧: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六個月以上者,依其個人或其照顧者之需要,所提供之生活支持、協助、社會參與、照顧及相關之醫護服務。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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