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照護」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醫療照護:指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在執行特種勤務中,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於其至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住院醫療、出院後就同一傷病及其引起併發疾病之門診繼續醫療之照護。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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