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單位」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評鑑單位: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局)、所屬轄區分局或受委託之機關、法人或團體,執行事項包括書面審查、現場評鑑、(再)追查稽核、登錄事項之變更作業及停工停業案件之受理。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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