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補習班:指辦理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三條所定短期補習教育之機構,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立案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補習班」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