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駕駛員」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航空器駕駛員:指領有檢定證、體格檢查及格證,執行航空器駕駛任務之人員,包括機長及副駕駛員。
    機長指由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指派,於飛航時指揮並負航空器作業及安全責任之駕駛員;副駕駛員指機長以外之駕駛人員。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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