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脆弱家庭之兒童及少年」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脆弱家庭之兒童及少年: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致兒童及少年有未獲適當照顧之虞者:
    一、對六歲以下兒童未依規定辦理出生登記。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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