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設備經費」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總設備經費:指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含再生能源發電機組及設置該機組所需必要設施)或含儲能設備經費。
    該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經費,應以申請年度之經濟部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計算參數採用之期初設置成本參數,乘以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預估裝置容量(單位為瓩)為計算基準。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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