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廠管理人」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維修廠管理人:指由維修廠指定依本規則負維修廠所有作業權責之人,包括確保維修廠之人員依本規則從事維修工作及代表維修廠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主要聯絡人。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維修廠管理人」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