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灣法律知識通
EN
首頁
法規分類
常見問題
名詞解釋
部落格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我的收藏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
安非他命
偷竊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竊盜
性騷擾
首頁
法律名詞解釋
「經」開頭
經評估無工作能力者
「經評估無工作能力者」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審定基準及請領辦法
第3條
經評估無工作能力者
:指被保險人經醫院依病歷及其他相關檢查資料綜合評估,確認其因身心障礙致生活上需人扶助或缺乏生活自理能力,且無法從事工作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經評估無工作能力者」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