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積盈餘」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累積盈餘:指學校歷年依前條規定所保留於基金之累積賸餘款,扣除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二條第一項第八款但書規定,擬訂使用計畫申請免納所得稅之保留款後之餘額。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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