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窳陋地區」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窳陋地區:指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區域:
    一、土地及空間遭棄置廢棄物或使用產生惡臭、孳生蚊蠅等影響環境衛生。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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