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住宅服務當事人」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租賃住宅服務當事人:指代管業服務之委託人及承租人,或包租業服務之出租人及次承租人。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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