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性處理」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破壞性處理:係指將廢氣導入焚化爐、鍋爐、加熱爐、廢氣燃燒塔等焚化燃燒設施或以生物處理設施處理,致無法回收物料之方式。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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