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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生」開頭
生物病原災害
「生物病原災害」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第2條
生物病原災害
:指傳染病發生流行疫情,且對國家安全、社會經濟、人民健康造成重大危害,對區域醫療資源產生嚴重負荷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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