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軍籍女性軍訓教官」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無軍籍女性軍訓教官:係指曾受國防部核准之軍事學校各班隊畢業,具有少尉以上之軍職經歷,未經任官或任官後退伍之女性軍訓教官而言。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無軍籍女性軍訓教官」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