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防護設施」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海岸防護設施:指堤防、突堤、離岸堤、護岸、胸牆、滯(蓄)洪池、地下水補注設施、抽水設施、防潮閘門與其他防止海水侵入及海岸侵蝕之設施。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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