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法警:指各級法院及檢察署(以下簡稱各院檢),依法任用,辦理執行法院組織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所定之事務人員。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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