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消化」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污泥消化:利用厭氧性或好氧性微生物將污泥中之生物質或有機物氣化、液化、安定化及減量化之過程;依微生物之特性分為厭氧消化及好氧消化二種。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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