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收取前一年度差額補助費」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每年收取前一年度差額補助費:指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概況表之前一年度十二月底已繳納差額補助費,減前二年度十二月底已繳納差額補助費所得之金額。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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