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禁物」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查禁物:係指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違禁物以外,依法令禁止製造、運輸、販賣、陳列或持有之物。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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