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機關處所」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服役機關處所:指涉有違紀行為及犯罪嫌疑之軍人,服現役時所隸屬或執行勤務之國防部及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行政法人所在軍事營區、院區或其管理之處所。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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