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資力者」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有資力者:指申請人申請時每月收入總計逾新臺幣(下同)八萬元或其資產總額逾三百萬元者。
  2. 有資力者:指申請人申請時每月收入總計逾新臺幣(下同)八萬元或其資產總額逾三百萬元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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