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重金屬廢棄物」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有毒重金屬廢棄物:指含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附表一所列成分為重金屬之事業廢棄物,或經毒性特性溶出程序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附表四所列有毒重金屬項目標準之事業廢棄物。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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