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書面:指所有手書、打字及印刷之來往信函及通知,包括傳真、手機簡訊、電子信件等電子化方式。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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