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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普」開頭
普通合夥人
「普通合夥人」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有限合夥法
第4條
普通合夥人
:指直接或間接負責有限合夥之實際經營業務,並對有限合夥之債務於有限合夥資產不足清償時,負連帶清償責任之合夥人。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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