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醫療技術」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新醫療技術:指醫療處置之安全性或效能,尚未經醫學證實或經證實而該處置在國內之施行能力尚待證實之醫療技術;所稱新藥品,指藥事法第七條所定之藥品;所稱新醫療器材,指以新原理、新結構、新材料或新材料組合所製造,其醫療之安全性或效能尚未經醫學證實之醫療器材。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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