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新住民:指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定,依國籍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申請歸化許可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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