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政府部門:指運用或訓練第一款犬隻協助執行檢疫、緝毒、偵測、警備、鎮暴、搜救、軍事及其他公務之行政機關(構)。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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