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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指」開頭
指定後送醫院
「指定後送醫院」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緊急傷病患轉診實施辦法
第2條
指定後送醫院
:指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依轄區內緊急醫療需要,劃分責任區,並考量醫療機構緊急醫療處置能力、設備及專長,依後送順序指定接受轉入特定緊急傷病患(以下稱傷病患)之醫院。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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