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特勤人員所為定期安全查核」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對特勤人員所為定期安全查核:指主管機關所為定期安全查核及各特勤專責單位之定期查(考)核;各機關對納入特勤編組之人員查核,指特種勤務編組機關(構)、單位對其所屬人員之內部安全查(考)核;必要之訓練,指其職權內之特勤訓練。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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