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指實際服務現職學校期間扣除各項留職停薪期間所計算之實際年資。
  2. 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指實際服務現職學校期間扣除各項留職停薪期間所計算之實際年資。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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